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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2011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辅导教师的通知
一、宗旨
为了进一步推动中国美术学院在全国的考级工作,特表彰2011年
度对考级工作做出成绩和贡献的优秀工作者和优秀辅导教师。
二、评选对象和标准:
1.
对象
(1)先进个人:考点行政管理人员
(2)优秀辅导教师:考点指导考生的教师
2.
标准
(1)热心考级工作并积极配合考办的工作
(2)发动考生报名成绩明显
(3)辅导考级学生成绩突出
三、申报办法
由个人或考点填写申报表、推荐意见,通过寄送或电子信箱上报,
中国美术学院考级中心北京考区办公室审核。
电子信箱:msks@msks.com.cn
四、申报日期:2012年2月1日——3月31日
五、奖励办法
由中国美术学院考级中心发予证书,以资鼓励。
点击下载:申报表
中国美院社会美术水平考级中心
北京考区办公室
2012年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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